发布日期:2025-09-17 22:44 点击次数:114
《 人民日报 》( 2024年03月02日 第 08 版)imtoken钱包官网下载tokenim
本来是给朋友帮忙,无偿代驾,没成想“好心”办了“坏事”——发生了事故。如果造成财产损害,赔偿责任该由谁来承担呢?
>>案例一 无偿“代驾”撞车后逃逸 由车主首先承担赔偿责任
近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告刘某驾驶其父韦某名下车辆,载着张某、沈某外出喝酒。酒过三巡,众人饥肠辘辘,凌晨3时许又去吃夜宵,还叫上了薛某。酒足饭饱后,滴酒未沾的薛某提议由自己驾车。薛某在倒车时,车辆尾部撞倒原告吉某停放的摩托车,致其损坏。吉某遂请求判令韦某、刘某、薛某及案涉车辆投保的某保险公司赔偿车辆损失3万余元。
法院审理查明,薛某驾驶小型客车在小区倒车时,与吉某的摩托车碰撞,造成事故且未处理。交警大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表明,薛某肇事逃逸,信用钱包app入口负事故全部责任,吉某无责。案涉车辆登记在韦某名下,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
法官认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过程中致人财产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利于受害人的债权实现,体现了外部效率;被帮工人向帮工人追偿,是终局责任归属的划分,彰显内部公平。
判决结果为,被告某保险公司支付原告吉某财产损失2000元imtoken钱包官网下载tokenim,被告刘某支付原告吉某财产损失20000余元。宣判后,刘某不服,提起上诉。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